記者林兪彤/綜合報導
前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,被控接受中國資助競選並洩漏國家情報,桃園地檢署調查後,認定她收取中資約108萬台幣,作為選舉所用,今(1)日全案偵結,依違反《反滲透法》等罪嫌起訴。檢方也痛批馬治薇為謀私利,犯後態度不佳,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,併科罰金200萬元。
民眾黨去年進行立法委員選舉登記,時任桃園黨部發言人馬治薇(右)登記參選第一選區,未料與兩岸關係過密,遭拒絕提名。(示意圖/馬治薇臉書)
起訴書指出,馬治薇涉違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、《反滲透法》之受滲透來源資助為參與競選行為,以及國家安全法之為境外敵對勢力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等罪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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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調查出,馬治薇自2023年4月至5月多次前往中國,收受資助美金1萬元及5000元,並於10月至12月再度前往,收受泰達幣8306元、1106元和9910元,總計約108萬台幣,作為選舉所用,並登記參選桃園市一選區立委選舉。
全案今天偵結,檢方將馬治薇起訴,並認定她犯有謀取個人私利的行為,其後態度也避重就輕,犯後態度不佳。檢方在起訴書更痛批馬治薇為謀私利,受境外敵對勢力、渗透來源資助逾新臺幣百萬元,在台灣参與立法委員選舉,企圖深入國會,危害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,因此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 月,併科罰金新臺幣2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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